为正确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,促进和完善学校学生资助工作,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受助更加公正、公平、公开,按照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原则,经济学院特制定国家奖助学金投诉渠道。
国家奖助学金评定管理工作实行公平、公正、科学的原则,以选拔优秀学生和激励学习为目标。评定过程包括申请、初审、复审和公示等环节,每个环节都有相应的评审标准和程序。申请者需提交个人材料和学业成绩,初审阶段进行初步筛选,复审阶段则由专业评委进行全面综合评定。评审结果在公示期内公布,学生可以提出申诉。经济学院在评定奖助学金过程中一直秉承公正公平公开原则,认真建立奖助学金评审小组,贯彻落实评定原则,帮助学生得到最公平的结果。
一、投诉内容
(一)投诉人认为在国家助学贷款、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困难生认定及各项资助评审过程中存在的有失客观、公正的行为;
(二)投诉人认为国家助学贷款、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困难生补助和其他奖励资助发放过程中,存在的违反规定的行为;
(三)投诉人认为学生资助工作中有弄虚作假、捏造事实等违背道德的行为;
(四)投诉人认为学生资助工作中有谋取私利的行为;
(五)投诉人认为受助学生未正当、良好的使用物质帮助的。
二、投诉渠道
(1)现场投诉:经济学院学工办
(2)邮箱投诉:hngxyjjxy@163.com
(3)电话投诉:0373-3691900(办公电话)
任何学生、老师在国家奖助学金评审、发放中发现违规情况都可以投诉,我院会积极处理学生的投诉,畅通学生投诉反映。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,以便回复。投诉举报应遵守法律、法规及学校政策规定,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。对投诉情况一经查实,会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。
经济学院
2023年9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