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经济学院“贝斯奖学金”评选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日期: 2026-01-05 信息来源: 浏览次数:815

为激励在校学生勤奋钻研、全面发展,弘扬品德修养与学业能力并重的成长理念,广东贝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我院特设立“贝斯奖学金”,旨在发掘兼具综合素质、为学院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学子,助力学生成长成才。

一、授奖对象

凡取得我校学籍的二年级、三年级及四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,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者,均可参加本次奖学金的推荐。

二、奖项设置

本奖学金总金额6000,每名获奖学生金额依据本年度具体获奖学生总名额确定,具体计算方法为每名获奖学生金额=总金额/获奖学生总名额。

三、评选标准

(一)基本条件

1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纪守法,品德优良,诚实守信,团结同学,关心集体。

2.学习目的明确,勤奋刻苦,热爱所学专业。

3.积极参与学校、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、社会实践及志愿者服务等校园活动,无铺张浪费等不良生活作风。

4.未受到学业警示、校纪校规处分,未延长学制或处于交费试读状态。

5.已获得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其他企业奖学金者,不再重复获得。

(二)具体条件(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参加评选)

1.获校级及其以上专业技能竞赛奖项;

2.在班级工作中表现优异,积极奉献,有突出表现者;

3.创新创业方面或社会服务方面有突出表现者;

4.其他方面表现优秀,经学院评定小组认定为符合条件者。

四、评选程序

1.学院成立评定小组,学生自愿申请,学院依据分配名额及评定条件进行初步筛选,确定初步名单。

2.学院对拟定名单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,公示期间接受异议反馈。

3.本评定办法未尽事宜,由学院评定小组集体讨论后决定。

五、材料报送

1.15-16日,申请学生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《2024-2025学年经济学院“贝斯奖学金”申请表》,报送材料规范、统一,信息完整、准确。

2.名单公示期投诉电话:0373-3691900